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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校园霸凌,为何不敢说?谁给受欺负的孩子撑腰?

长安观察 北京日报 2024-04-12


针对备受关注的“邯郸初中生被害案”,警方公开最新案情: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案件。为掩埋尸体,犯罪嫌疑人分两次在废弃大棚挖坑。经技术部门勘验,坑深只有56厘米。


此前报道:杀人前就已挖坑,有预谋作案!邯郸警方详细回应初中生被杀案——

事先预谋,手法残忍,小小年纪,何其心狠手辣,闻之让人惊愕愤怒。


“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让人知罪悔罪。”2020年1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已将刑事责任年龄从14岁降到12岁,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16周岁即应对所有的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年龄绝不是罪恶的保护伞、犯罪的挡箭牌。“年龄小犯罪不受处罚”的认知,“反正我还小,就算犯了错也不会坐牢”的想法,更是无知且危险的。

除了呼吁严惩,人们也在追问,如此之恶是怎样一步步走到今天的?从诸多新闻报道可以发现一个重要线索:校园霸凌。

被害人王某某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透露,“一些证据都清晰地显现出存在严重的校园霸凌行为”。小恶不惩,终酿大罪,警示何其深刻!

校园里的暴力欺辱,绝非孩子之间的“小打小闹”,而很可能成为影响青少年一生的梦魇,甚至是引爆滔天罪恶的火苗。某些学生逞凶斗狠,甚至以虐待凌辱他人为乐,暴露出的是对法律的无知,对生命的轻薄。校园欺凌、霸凌最终发展为凶杀等恶性事件的,当然是极端个案,但对这样的苗头如果长期放任自流,很可能会助长施暴者的嚣张气焰,增加其实施性质更恶劣犯罪的几率。

惩治校园霸凌,掀开“隐秘的角落”,是法治社会的重要课题。就我国来说,从2016年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到2017年发布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再到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2021年教育部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都对防治校园霸凌做出了系统规定。既然有规可循,就必须果断亮剑,从严执法、以案释法,给相关方面以警醒震慑。另一方面,当前关于防治校园霸凌的立法规定多以原则性、指导性为主,缺少明确具体的执行方案和落地措施,继续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同样迫在眉睫。

有统计显示,在个人实施霸凌案件中,约36%的受害者主动向老师、家长或公安机关报告。群体霸凌中,受害者报告的比例仅为20%,很多还是因为受伤不得不前往医院治疗而被家长、老师发现。遭遇欺侮之后,孩子为什么不愿求助于学校和老师?除担心被打击报复之外,还有一个颇为现实的问题,就是他所在的环境到底怎么样?学校、老师、家长是否高度重视和关注霸凌问题,一有苗头果断为孩子撑腰?还有一些家长是不是经常把“孩子们闹着玩”“一个巴掌拍不响”之类说辞挂在嘴边,为自家孩子开脱?

悲剧令人痛心,带给我们的反思很多。我们需要怎样的教育,才能更好培养孩子对人对己的尊重?我们需要怎样的措施,才能不断强化各方责任,及时掐灭每一起校园欺凌的苗头?我们需要怎样的网络生态,才能不让未成年人被有毒有害的信息影响了思想与行为?我们需要怎样把握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边界,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又能严惩低龄罪犯,捍卫应有的公平正义……回答好这一连串问题,才能防止悲剧重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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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据@微博辟谣 发布,近日,“邯郸初中生被害案”引发社会各界持续关注但站方发现,在广大网友关注并讨论案件进展的同时,有个别用户在未经证实的前提下搬运短视频或其他平台不实内容,破坏社区生态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对此类违规行为站方予以严肃处置。

截至目前,站方巡查发现“被害男孩颅骨照片”“被害男孩被活埋”“被害男孩掩埋地坑深2米”等多类从站外流转至微博的典型谣言,依据《微博社区公约》等相关规定,站方共清理相关谣言内容2972条,对最早发布相关谣言及影响恶劣的违规账号以阶段性禁言至关闭账号处置。


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评论员 晁星、@微博辟谣【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

监制:刘昊

编辑:钱绯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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